造币厂位于布达拉宫雪城东北角,为庭院式二层建筑。底层两间紧邻的房屋,内间设置铸币机,外间为动力车间。上层几间房屋,用于人员居住和存放原料和成品等物。现存建筑已经维修,整体结构和风貌保存依旧,当年所用造币机器保存基本完好。
根据历史功能及史料发掘,设《西藏地方钱币专题展》,恢复造币设备,通过塑像、实物和图片展示,介绍西藏的币制及造币过程,陈列和销售不同时期的西藏货币及相关资料、纪念品(实物、照片、拓片和书籍等)。以便游客了解旧西藏的财政、经济状况,了解历代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事务的有效管辖和治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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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藏局是旧西藏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批准、监督和管理下,铸造货币的场所。据史料记载,西藏地方使用真正意义的钱币,始于吐蕃松赞干布以后。至元代前,西藏与内地经济往来密切,中原地区的白银大量流入西藏,白银逐渐成为西藏地方的一种货币。元代,中央政府不仅调运大量白银入藏,而且还发行可兑换白银的宝钞、交钞,与白银同时流通,西藏各地从此开始遵行中央政府颁行的货币制度。作为中央行使权力的度量衡制度也随白银的流通而在西藏通行开来:十分为一钱、十钱为一两、五十两为一锭。藏语中“银”、“钱”同音双义,沿用至今,概由此始。明代,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财政资助仍以白银为主要手段。
至清代,随着中央政府对西藏管理制度的完善,西藏地方经济贸易的发展,增加流通钱币数量和提高制作钱币的质量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。而西藏路途遥远,为从根本解决西藏的钱制问题,乾隆帝下旨由驻藏大臣督制经理。《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》第三条规定:“西藏章卡(市场所流行的一种硬币)历来掺假很多,今后政府应以纯粹汉银铸造,不得掺假……‘章卡’正面铸‘乾隆宝藏’字样,边缘铸年号,背面铸藏文。驻藏大臣派官员会同噶伦对所铸造之章卡进行检查,以求质量纯真。”随后,中央政府依照“中央集权,分省铸币”的原则,在藏制定钱法、设立钱局。钱法包括铸币材料、图样规格、兑换办法、造币机构、监督机构、奖惩制度六项内容。钱局名称沿用内地各省钱局的称谓,如陕西的宝陕局、浙江的宝浙局,故西藏称之为宝藏局,主要职责是承担供料、监造、储存、发行,并在其院内设雪造币厂,先后在藏铸造了两面印有藏汉文的乾隆宝藏、嘉庆宝藏、道光宝藏、宣统宝藏等钱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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